阿魯甘達:論一馬公司續約條款 獎勵金獲董事會批准
(吉隆坡6日訊)一馬發展公司前總執行長阿魯甘達今日通過律師發表聲明,指他在2017年12月討論續約一馬公司6個月時,條款就涵蓋一筆酌情的“獎勵金”(ex-gratia payment),而這也獲得了董事會和股東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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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魯甘達律師拿督西華納丹指出,其當事人還未加入一馬公司前,是在阿布扎比商業銀行的投資銀行領導,參與了西亞多家公司,包括國企和上市公司的大型及複雜財政重組活動。
他說,阿魯甘達當年是特別被請來協助解決一馬公司“已存在和緊要的債務情況”,阿魯甘達在和一馬公司協商後,于2015年1月5日開始以3年合約形式入主一馬公司,任期至2017年12月31日。
阿魯甘達合約被延長
聲明透露,阿魯甘達原本曾于2016年3月,在一馬公司的“合理化計劃”完成後提出呈辭,並獲得董事會和股東贊成;不料,同年4月一馬公司與阿布扎比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爆出法律糾紛,致使阿魯甘達被要求留任至任期結束。
“在2017年12月,我的當事人獲要求考慮延長一年合約,惟我的當事人只同意延長6個月。”
西華納丹說,兩造之後就合約延長和條款進行協商,當中就涵蓋了上述“獎勵金”。
他補充,阿魯甘達在任期間,有合法權力執行董事會和股東所下達的指令、決定以及方向。
早前財政部長林冠英披露,政府從今年1月至6月30日,共支付500萬令吉給阿魯甘達;惟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回應時,認為有關數額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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