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業徵6%服務稅 餐館營業額少過100萬不需繳
(吉隆坡8日訊)財政部長林冠英說,在銷售及服務稅制度下,每月用電量超過600個單位的用戶需繳付6%服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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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2018年服務稅法案建議,將向賭博活動如萬字、彩票、賭場、俱樂部和賽馬等活動,以及包機、國內航線航空服務(沙巴和砂拉越內陸航班服務除外)、諮詢工藝服務、信用卡、轉賬卡也將被徵收6%服務稅。
“原本私人醫院病房和食物供應需繳付服務稅,但在新的服務稅制度下,這些服務已不需要繳服務稅。”
林冠英今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2018年服務稅法案二讀時,這麼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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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餐飲業方面,林冠英說,年營業額100萬令吉以上的餐館,將被徵服務稅。
換句話說,年營業額低於100萬令吉的餐館,不會被徵稅。
他也說,政府知道國人喜歡在外和親友用餐喝美祿冰,吃印度煎餅、炒飯、炒粿條等美食,因此希望通過一系列免繳稅措施減低人民負擔,刺激消費者購買能力。
他指出,早前需要徵收消費稅的商業如托兒所、兒童和老人日間照料所,在新的服務稅制度下,將豁免繳稅。
“任何符合繳稅門檻的服務業供應者,必須在9月1日前向關稅局註冊,至於那些早前已註冊徵收消費稅的業者,將根據特定條件獲自動註冊。
“在服務稅制度下,被徵稅的服務種類只有43.5%,比起前朝政府落實消費稅時被徵稅服務種類64.8%還要來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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