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資料私吞73萬 公司前經理控2洗錢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篡改資料私吞73萬 公司前經理控2洗錢罪

    (吉隆坡21日訊)一名負責處理航班延誤餐券索賠公司前經理,因涉及將73萬5500令吉款項匯入他所擁有的公司戶頭,而被控兩項洗黑錢控狀,但他皆否認有罪。

    首控狀指出,被告諾阿芬迪(45歲)於2015年9月21日至12月29日,在吉隆坡蜆殼大廈的興業銀行分行,篡改資料,將18萬8000令吉款項匯入Raisha Gold Ventures公司。

    他因此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第4(1)(b)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5年,以及罰款賄金的5倍或最高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諾阿芬迪(中)被押往法庭面控時,全程低著頭。
    諾阿芬迪(中)被押往法庭面控時,全程低著頭。


    次控狀則指,被告於2016年1月6日至5月19日在相同地點,篡改資料後將54萬7500令吉款項匯入該公司,因此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第4(1)(b)條文。

    hotpic a1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