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金年代(第4篇). 1987年 天后宫事件
1987年是我國非常動盪的一年,政經文教界,幾乎都掀起驚濤駭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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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特別整理報導)
1987年8月間,玻璃市、檳城相繼發生州教育局委派不諳華文的教師,前往華小擔任高職,諸如副校長、高級助理或下午班主任,引起華教界不滿和華社不安,擔心華小從此變質。
華教界人士認為,這樣的舉動,違背1962年向州內接受全津的華校及華文國民型中學許下的承諾,即不委派不諳華文者到華校擔任行政人員。
根據當時董教總收集到的資料顯示, 檳城、雪隆、馬六甲以及玻璃市總共40多間華小,約100名高級行政職位是由不諳華文者擔任。
當時董教總正在全國各地召開“修改教育法令”座談會,而教育部卻大量調派不諳華文者擔任華小高職,意圖令人懷疑。
針對此事,時任教育部長安華給予各種理由,指教師的調升,是根據資格及經驗而被選派的,而且有些還是在華校擔任了10年至15年的教師。
教育部起初選擇讓步,做了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決定——讓在華小擔任高職的不諳華文教師,試用期6個月。
此舉當然也不被華社接受,馬六甲一間華小,就有200名家長舉行示威抗議,要求教育部收回成命。
此外,著名的華教鬥士,也是當時教總副主席陸庭諭,在數千名出席者面前落髮,強調“母語教育與生命同並重”的精神,就連副教育部長雲時進也恫言要辭官。
受影響的華小紛紛指出,若教育部不在10月14日之前解決問題,他們便會實施罷課行動;就連依照指示到華校擔任高職的老師也變成夾心人,成為不受歡迎的人物。
1987年10月11日,馬華公會、民政黨、行動黨、董教總及各州華團等朝野政黨及華社,決定在天后宮召開抗議大會,反對教育部委派不諳華文的教師出任華小高職。
這是一場罕見的、跨政黨的歷史性抗議大會,吸引了4000多人出席,上台演講的華團與政黨領袖,演詞激昂,並一致通過5項決議案,表達捍衛華小永不變質的決心。
1.全國華團和政黨捍衛母語教育的決心。
2.強烈反對教育部派出不具華文資格的教 師到華小出任高級行政人員。
3.堅決抗拒任何導致華小變質的措施。
4.華小是國家教育體係一環,教育部應負起責任,為華小訓練足夠的華文師資,以應需求。
5.母語教育是各族的基本人權,是國家憲法和連國人權宣言所規定的,必須受到尊重。
抗議大會只是華社所採取的其中一個手段,華小風波逐漸擴大,從水紋都變成了巨浪,接下來除了馬華要教育副部長雲時進醞釀脫離教育部,檳甲雪隆50間華小4萬5000小學生也恫言展開罷課行動。
然而,隨著馬華公開表明與行動黨及華團合作,反對政府調派不具華文資格的教師到華小,巫統上下暴跳如雷,各地相繼掀起了反馬華浪潮,直接挑戰馬華退出國陣。這導致時任馬華署理總會長李金獅,不得不和行動黨劃清界限。但當時的馬華總秘書黃俊傑卻放話,如果華小行政高職事件不能解決,馬華將義無反顧推退出國陣。
天后宮事件發生兩天後,馬六甲和柔佛巫青團通過12項決議,促政府把馬華和民政逐出國陣,開除違反國陣精神的兩黨正副部長,同時檢討我國的華裔公民權。
為了展示力量,他們也號召所有巫青區團及馬來團體出席群眾大會,對抗全國華團政黨的抗議大會。他們也力挺教長安華,力促他在此事上,絕對不能妥協。
兩股勢力對抗下,引發了馬來西亞史上最黑暗的大逮捕行動。
編輯:岑家豪
旁述:黃治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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