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著手杜絕童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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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源著手杜絕童婚

    讓數據說話,教育社會大眾,童婚並不是“沒甚么大不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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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婚,無關宗教、種族,要解決童婚問題,必須從根源著手,包括數據的分析與掌握、教育,以減少國內的童婚或未成年結婚的問題,以維護兒童基本權益。

    女性在18歲以前結婚,就是童婚,她們身心理都未健全發育;根據一項調查,全球有三分之一女性在18歲女前結婚,每年有不少女孩淪為童婚新娘,當中不乏8歲或以下的稚齡女童。

    涉及兒童基本人權

    童婚,也是我國在維護兒童基本人權方面所面對的棘手問題,民事法與伊斯蘭法對“童婚”與年齡的界定,令人很糾結,世俗法界定18 歲以下者為兒童,而伊斯蘭法沒有最低結婚年齡限制,穆斯林女孩只要到了青春期就可以結婚,即使1984年伊斯蘭家庭法規定女孩的法定結婚年齡為16歲、男孩為18歲,但只要獲得伊斯蘭法庭的允許,就可以結婚。


    要解決童婚問題,就得避免數據不一致、自相矛盾的混亂現象,例如非穆斯林的童婚案比穆斯林多,否則會造成國人有“童婚在馬來西亞不是問題”的印象,導致政府在解決童婚問題上,事倍功半。

    貧窮教育不足導因

    貧窮、低教育水平、性早熟,以及性教育不足,是童婚的導因,也是許多國家面對的共同現象;要致底解決童婚問題,不是單一部門的責任, 其他相關部門如教育部、宗教局及婦女組織,應聯合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尋找更好的對策,包括立法杜絕童婚、將兩性的法定結婚年齡提高到18歲。

    女童,不是新娘,她們不應被奪走童真與童貞,也不應被剝奪受教育的機會,更不是被嫁出去,為娘家帶來經濟收入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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