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慧芳:SST驚魂
SST(銷售與服務稅)征稅清單,越看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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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驚:礦泉水也和汽水一樣被抽10%。
若說向汽水征10%稅,是要鼓勵民眾少喝及提倡健康生活,那只是屬于“白水”的礦泉水,為何也會被抽10%?難道說,礦泉水喝多了,會導致民眾變得不健康?
財政部的官爺與高官精英沒說,大家只能繼續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看來9月1日后在大熱天出門,想買礦泉水解渴但又想節省及不想被征稅的人,只好自己帶水瓶出門。
第二驚:內衣、內褲也征10%。
這個也讓不少人摸不著頭腦。為何金豁免征稅,但女性都得穿的內衣、內褲,以及男性都得穿的內褲,竟然會被征收10%?
官家不是在7月才說,必需品被豁免收SST嗎?難道官家的思維,會如那位指B40群體不需要喝汽水的潘儉偉般,認為中下層不必穿及可省下內衣內褲的錢?還是認為,內衣內褲不是民眾的必需品?
有人說,如果政府不抽稅,國家哪有稅收?
政府當然有權收,問題是,按照希盟政府未當官前反對消費稅的論調,為何一征就是10%,而不是少過當初消費稅的6%?
還有,不管是多數人吃的如雞肉、蔬菜、嬰兒用品、牛奶、水果,用的如牙膏、廁所紙、洗髮液與沐浴露等都被征稅,不是5%就是10%,反觀少人問津的綿羊或山羊肉就不在征稅清單內。
為何必需品的定義,竟然是多數人用的吃的,反而征稅了?
第三驚:棺材、靈柩車抽10%
這兩個征稅項目,間接是“太絕”,即使真的有人為了避免被征稅,而不打算百年歸老后用棺材,但也“躲” 不過被征稅的靈柩車。
寫到這裡,腦里湧現了行動黨高官以前大罵GST的片斷,“GST從生到死都不放過你”,再看看如今的SST征稅清單,一樣是“a,b,c,d SST,kena cukai walaupun m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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