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慶和:權力這回事
權力這事兒,有人說是好東西,有了它,可以改變世界。但最后到底是他改變了世界,還是他被世界改變,恐怕當事人也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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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的人從一開始未必就立志當貪官,但一朝得勢,見到周遭的人盡是軟弱、麻木和沉默。他為什么要客氣?從貪一只金表,到貪一家面包廠、貪一批地皮、貪無數的國家發展計劃合約,漸漸令他頓悟一天權力在手,他一天就是這片土地的皇帝。
所謂的良知道德,統統滾一邊去。舉例二次大戰,希魔掌生死大權,迫使猶太族群將盡滅亡,但你以為殘忍無情的只是他一人嗎?這是德國的全民責任!
有怎樣的人民,才有怎樣的政府,這是法國哲學家馬斯德的論定。美國的富蘭克林后來提升了這個論定的最終結論:“只有優秀的民族才有能力擁有自由。當民族腐爛而邪惡,只配擁有主人。”(Only a virtuous people are capable of freedom。As nations become corrupt and vicious,they have more need of masters。)
极權之下必定崩壞
不正是這樣嗎?天堂屬人造,地獄也是人挖的。當掌權的永遠高高在上,下面的人非但不感畏懼,還以他為榮,奉若神明,或稱之為史上最英明領袖,這地方一定是出事了。
權力不使好,陰暗又卑瑣,這種壞種子很快就會遠播,感染四面八方。還記得“我爸是李剛”那個案例嗎?這就是依附特權的族群所講的屁話,臭氣沖天,但你奈他何?
還有一例在大連,一個大媽在地鐵上搶位不得,干脆坐在一個少女大腿上,遭人斥責后,向女子吐口水,再搶其手機摔地下,然后留話:“我孫子是法院的!”
權力出問題的地方,沒有理性可以解答任何疑問;极權之下,一些人的行為舉止雖不至于是助紂為虐,卻注定了這地方的尊嚴、品味、形象。無論如何,崩壞不是一件值得奇怪的事。
富蘭克林指一些地方需要的只是主人,他真高。或許因為他是活在一個真正自由的地方,領袖不用當神明供奉,下台后也不會遭清算,人民永遠斗膽,今天可以把權力交給小黑子,明天可以交給一個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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