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鮮一律豁免10% SST 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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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3日訊)財政部長林冠英宣布,為了讓中等收入和低收入民眾都能享用免稅海鮮,他將指示關稅局免除所有海鮮類的10%銷售及服務稅(SST),並即日起生效!
他說,隨著這項指示將立刻執行,意味商家無需繳付10%銷售及服務稅。
林冠英今日在財政部召開記者會針對有者詢問為何蝦、螃蟹和蚶等原料也需徵收SST課題披露,那是因為這些食品與一些奢侈食品被歸類在一起。
他說,這些奢侈食品包括甲殼類的岩龍蝦、龍蝦、螃蟹、挪威龍蝦、冷水蝦和蝦、其他蝦肉和蝦類及其他甲殼類;以及軟體動物類的牡蠣、扇貝、貽貝、墨魚和魷魚、蛤蜊、蚶、毛蚶、鮑魚和其他軟體動物。
他解釋,政府是要針對鮑魚等奢侈食品徵收10%SST,以至所有其他中等及低收入民眾消費的所有海鮮類,也被歸納在一起徵稅。
林冠英指出,由於目前海鮮類徵稅方面非常混亂,因此政府決定一律豁免所有海鮮的SST,唯較後會檢討鮑魚等昂貴海鮮有否需重新徵稅。
詢及這項新宣布會否影響政府的SST稅收,他坦誠這是政府需面對的挑戰,確實有一定的影響但不會很大,重點在於能讓廣大民眾享受美食。
他說,財政部將檢討各種涉及中小型企業產品的SST課題。
“政府隨時準備好接受民眾的意見以改善銷售及服務稅的落實,民眾也可聯絡關稅局以獲取進一步諮詢。”
林冠英也說,消費稅(GST)和SST屬於不同稅務,因此商家不能以GST的退款來抵消需繳付的SST稅收。
出席者有關稅局副總監拿督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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