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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3繼妹 2兄弟被控
(吉隆坡4日訊)1對親生兄弟因從5年前開始強姦及性侵犯三名繼妹,今日被控上安邦地庭,兩人一共面對16項性侵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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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前鋒報》報道,21歲及24歲的被告,分別面對14及2項控狀,他們皆表示不認罪。
根據控狀,兩人被控于2013年初至今年2月,分別在安邦一間組屋的睡房、沖涼房、廁所及客廳,強姦及性虐待3名年齡介于9至13歲的繼妹,包括一對孿生姐妹。
兩人不認罪
根據第1至14項控狀,首名被告被控于事發當時強姦三名繼妹,因此觸犯刑事法典第376(1)強姦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20年及鞭刑。
第二名被告在他面對的第1項控狀下,被控于事發當時,強迫當時10歲的繼妹,為他進行口交,因此觸犯第377(a)條文(違反自然性行為),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20年及鞭刑。
第二名被告的次項控狀指他性侵犯同一名當時已是14歲的繼妹,撫摸及將手指放入其私處,因此觸犯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條文,一旦罪成,同樣可被判入獄20年及鞭刑。
兩名被告的控狀,分別在2名地庭法官,沙扎娜及阿茲魯面前宣讀,他們同樣擇定案件于10月5日過堂。
此案檢控官為吳愛麗(譯音)及諾哈絲瑪副檢察司;阿里夫扎卡利則是2名被告的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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