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假勳章、徽章 青年認罪監18個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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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用假勳章、徽章 青年認罪監18個月

    (怡保5日訊)1名男子被控擁有及冒用不受承認的勳章、徽章、頭銜及印章,俯首認罪,今日被判監禁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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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是巫裔男子沙希魯沙費(31歲),他今早被帶往怡保地庭面控,被告聽完控狀後,表示認罪,法官判處被告監禁18個月,刑法從被捕日(今年3月30日)開始計算。

    (本報侯愛玲攝)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于3月30日早上11時45分許,在位於蘇丹阿茲蘭路一住家處,擁有不受承認徽章、勳章、印章及頭銜,繼而牴觸1963年徽章及名字法令第3(1)(a)條文。

    被告在庭內求情時指出,為了真正悔過及改過自新,他願負起所有責任及接受一切懲罰,希望法官能輕判。

    此案法官是茜蒂哈菲扎,主控官為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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