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智禮:憲法禁英語教學 南希回應“砂州不受限”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馬智禮:憲法禁英語教學 南希回應“砂州不受限”

    馬智禮(左)和南希蘇克里。(檔案照)
    馬智禮(左)和南希蘇克里。(檔案照)

    (古晉5日訊)教育部長馬智禮指出,聯邦憲法和教育法令都不允許政府學校使用英語為媒介語,因此教育部不建議將英語作為學校,包括砂州學校的教學媒介。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馬智禮是針對砂州巴當砂隆國會議員拿督斯里,在國會詢問教育部對砂州學校使用英語為教學媒介語的立場,而在本月4日通過書面回答這麼回應。

    他說,教育部反對政府學校使用英語為教學媒介,因這是違反聯邦憲法地152(1)章(即國語為國家官方語言)及1963/1967年國家語言法令,也違反了1996年教育法令的文字及精神。

    “國家教育法令第17條闡明,馬來語必須是學校主要教學媒介語,國民型除外,唯國語必須列為必修科,”

    馬智禮也說,要想提高學生的英語水平,可透過其他符合法律及當前教育政策的方式。


    另一邊廂,南希回應,指砂州政府時至今日,仍未通過法令去限制或終止英語為官方語言,因此任何人都無權質疑該州使用國語以外的語言,作為官方語言的權利。

    她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聯邦憲法第161條規定,在大馬成立10年後,國會可通過一項關於沙砂兩州法庭、州議會及官方使用英語的法案,惟該法案或相關條款,需先獲得州議會頒布批准才可通過。

    她說,雖然現有國家語言法令明確指出限制或終止使用英語,而且所有官方書信必須使用馬來語,惟若想該法令在沙砂兩州更有約束力,就必須在州議會通過一項法令或條例。

    hotpic a1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