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文:不一樣的驚訝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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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有文:不一樣的驚訝

    檳城高庭于9月3日宣判,檳城時任首長林冠英被控濫權低價買豪宅及女商人彭麗君被控教唆案,雙雙無罪釋放,反貪會和首相馬哈迪紛紛感”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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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后,總檢察署審訊與上訴組主任拿督莫哈末哈納菲亞指出,撤銷提控是他的個人決定,與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無關。

    林冠英低價購屋案是中途撤案,而非經過審訊后栽定無罪,這看來不僅不能洗脫其嫌疑,也讓人對于控方,尤其是總檢察署方面的行動出現質疑。

    反貪會驚訝于此案撤案,因為這並非該會提出的要求;換言之,反貪會或許並不認同撤案。反而,有權力提控的總檢察署要求撤案,那當初它為何要讓此案進入審訊程序呢?

    人民期望,此案撤案的真正原因,與換政府之后總檢察署的人事變動沒有任何關係,否則這將讓人民感到我國的提控程序是雙重標準。


    民眾心中出現問號

    林彭案的控狀之一是指林冠英于2015年7月21日,以身為公共機構官員身份,在知道他和彭麗君在公事上有關係的情況下,以低于市價427萬令吉的280萬令吉向后者購屋。

    此案讓人聯想起于2000年至2008年擔任雪州大臣的基爾的“基宮案”,他因于2004年12月23日以350萬吉購入低于市價650萬令吉的地段和豪宅,于2010年被控上庭。

    最終,莎阿南法庭于2011年12月23日宣判基爾貪污罪名成立,入獄12個月,並充公其豪宅為政府資產。

    如今,林彭的低價購屋案因總檢察署在案件進行半途,以搜證不足為由撤案,除了讓人驚訝,也讓人聯想到當年的基宮案的判罰,民眾心中或許會出現許多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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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基爾看到今天林彭案撤案,再回想自己的鐵窗歲月,不知會不會想要唱一首《我們不一樣》:“我們不一樣?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境遇?…… ?我們不一樣?雖然會經歷不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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