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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祿冰賣RM3.20 法庭重罰3萬
(亞庇8日訊)印裔穆斯林餐店業者因以3令吉20仙賣一杯美祿冰,昨日遭亞庇地庭判處罰款3萬令吉,國內貿易與消費人事務部借此案警惕商家,勿抬高物價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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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這是國內法庭首次完整審訊類似案件。
法官依古斯拉昨日因控方成功挑起辯方疑點為由,宣判28歲被告,即Anak Mami The Restaurant 3業者斯漢莫哈末罪成,罰款3萬令吉或入獄6個月代替。
審訊2年
貿消部沙巴副總監兼執法主任拉威占特拉昨日指出,在接獲民眾投訴后,貿消部官員在2016年3月突檢這家位于孟加達的印裔穆斯林餐店,並發出傳票。
“有關東主並沒有依據傳票指示,在限期內攜帶收據及相關資料,前往貿消部辦事處解釋定價標準,貿消部在同年10月24日將該東主控上庭。”
他說,經歷近2年的審訊,此案于昨日(7日)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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