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蘇丹:應接受多樣性 “伊教不允許不公對待”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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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霹蘇丹:應接受多樣性 “伊教不允許不公對待”

    納茲林殿下(左)致詞。
    納茲林殿下(左)致詞。

    (怡保11日訊)霹靂州蘇丹納茲林殿下說,國民可和平共存,是一個國家享有和諧生活的規則;歷史顯示了伊斯蘭統治,並無阻止非穆斯林一同居住,伊斯蘭不允許因宗教、種族、膚色的不同,而獲得不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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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蒼創造了各種族、宗教的人類,也要人類和睦相處;伊斯蘭注重包容,及與其他宗教信徒和諧相處,伊斯蘭也要其信徒擁有開放思想,避免引起爭執。”

    殿下今日出席霹州回曆新年歡慶活動致詞時指出,國家領袖應該務實及實際,接受人民是多樣性(kepelbagaian)的事實。

    “國家獨立時,是依據國人的不同而擬定憲法,每個人都可受到公正對待及權益保障,無論是不同文化、語言或宗教的人民,都可獲國家保障他們的權益。”

    殿下說,聯邦憲法3(1)條文項闡明伊斯蘭為官方宗教,但也保障其他宗教信仰的奉行。


    納茲林沙殿下(右起)和端姑莎拉,步入會場。
    納茲林沙殿下(右起)和端姑莎拉,步入會場。

    殿下說,因此穆斯林必須了解公正及包容的意義;這里的包容並非指穆斯林要承認其他宗教的教義,伊斯蘭教不會對多神思想(kesyirikan)妥協。

    “伊斯蘭的包容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在與其他宗教信徒溝通時,要維持良好品德。”

    殿下說,穆斯林及各族人民應促進團結,以期望可建設更和諧生活及繁榮國家。

    出席者包括霹靂蘇丹后端姑莎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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