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晚槍殺保安員 中年男控謀殺及擁軍火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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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慶晚槍殺保安員 中年男控謀殺及擁軍火罪

    莫哈末哈林(右)在怡保地庭被控非法擁有軍火。
    莫哈末哈林(右)在怡保地庭被控非法擁有軍火。

    (怡保12日訊)涉及在國慶晚槍殺原住民保安人員的巫裔男子,今日分被控謀殺及擁有軍火罪。

    被告莫哈末哈林(52歲)對謀殺控狀表示明白,並承認非法擁有軍火的控狀。

    巴力推事莫哈末菲德里案訂在10月31日,為謀殺案過堂;怡保地庭法官慕達再迪則擇于軍火控狀于本月19日下判。

    擁有一頭灰白色頭髮和蓄有鬍鬚的被告,身穿灰色T恤和深藍色牛仔褲上庭,面對媒體鏡頭時,以手遮臉。

    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31日晚上7時55分,在斯里依斯干達法瑪西花園(Taman Farmasi)某葯廠的保安站,涉及致死37歲原住保安人員馬斯利,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本案主控官是奴法哈娜副檢察司。

    被告也被控于上述時間地點,擁有一支沒有準證的83451編號半自動手槍,觸犯1971年軍火法令(增刑)第8條文(非法擁有軍火);罪成刑罰是不超過14年監禁和不超過6次鞭笞。主控官是法茲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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