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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籃基金總執行長命案‧高庭檢討死者2繼子延扣令 “沒理由扣留7天”
(莎阿南12日訊)莎阿南高庭今日就“搖籃基金總執行長命案”,允許辯方提出的申請,檢討推事庭對已故搖籃基金私人有限公司總執行長納茲林2名繼子發出的7天延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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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拿督阿都卡林指出,法庭發現查案官沒提出充分理由,以將2名分別為14歲和16歲的青少年從9月9日扣留至15日。
“沒理由扣留這2名青少年7天。為此,我修改扣留期限,即於今午5時屆滿。”
阿都卡林說,八打靈再也推事庭對2名青少年發出延扣令的考量並不謹慎。
他說,2至3天已足以對2人展開調查;2名青少年的代表律師為鄭寶德。
較早前,主控官阿末納茲林副檢察司陳詞時反對鄭寶德提出的申請。
他說,根據查案官提出的14項理由,延扣兩人7天是足夠的。
據報導,警方是根據剖驗報告發現,死者頸部有2個被箭器所刺的洞孔,加上警方早前逮捕死者妻子(少年嫌犯母親)盤問后也發現2名繼子參與射箭運動,因而逮捕他們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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