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德明訴林冠英誹謗撤案 下週五決定堂費
(檳城12日訊)民政黨總秘書拿督梁德明去年入稟高庭起訴時任檳首長林冠英誹謗案,訴方在8月撤銷此案后,今日在庭上建議負責2500令吉堂費,辯方則建議8萬5460令吉20仙堂費,高庭將在下週五(21日)決定堂費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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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代表律師西蒙穆拉里說,梁德明在起訴林冠英時,指后者發表5項誹謗性,其中3項是在2013年發表,但訴方選擇在去年7月,即是接近大選的時機入稟,旨在破壞答辯人林冠英的誠信,入稟時各本地報章,尤其是中文報也有報導。
他說,若訴方勝訴,將凸顯當時身為首長的林冠英(現為財長)愛撒謊、影響其名譽,以及給予大眾留下‘林冠英不適合任公職’的印象,對他所任職的首長及目前財長職位有影響,威脅其政治事業。
此外,西蒙穆拉里說,林冠英被起訴后,需要努力抗辯,以及從忙碌的工作中抽時間出庭及處理此案事務,此訴訟對林冠英來說很重要。
他說,辯方去年9月申請銷案時,訴方有機會同意有關申請,讓案件撤銷,即可避免繳付高額的堂費。
隨后,在1月19日,高庭法官拿督羅絲拉育駁回林冠英申請撤銷訴訟請求,並諭令辯方必須承擔2500令吉堂費。
西蒙穆拉里說,由于此案已訂下審訊日期,辯方也做好相關準備,因此訴方應繳付8萬5460令吉20仙堂費。
訴方代表律師阿馬列森及克奈爾星說,由于訴方已撤銷此案,此案也尚未開始審訊,因此建議將堂費定在2500令吉。
羅絲拉育將在下週五(21日)決定堂費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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