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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被令交出兩本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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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3日訊)沙菲宜律師除了需繳付100萬令吉保釋金及由兩名擔保人擔保外,也必須交出兩本護照給法庭。
沙菲宜原來除了擁有一本個人護照,還另擁用一本外交護照。
沙菲宜代表律師哈文德星在庭內指出,沙菲宜是在梳邦機場被捕,而非吉隆坡國際機場,當時沙菲宜正要搭飛機前往檳城出席一宗在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SOSMA)法令下被提控的案件審訊,為當事人辯護。
“我的當事人是一名資深的律師,你們到谷歌搜索,可以找到他的名字,目前他手上有許多案件,非常忙碌,有時候需要出坡處理案件,因此他不存在潛逃的理由。”
他基於沙菲宜不會潛逃,因此要求法官減低保釋金;主控官卡馬峇哈林副檢察司則駁斥哈文德星的說法,指他不應該以沙菲宜非常忙碌,作為他不會潛逃的理由,更要求法庭能將保釋金定為25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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