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沙菲宜擁外交護照 移民局總監:由外交部批准
(萬宜14日訊)移民局總監拿督斯里慕斯達法阿里指出,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所持有的外交護照,是由外交部所批准的,移民局只是按照程序發出護照。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外交護照是外交部處理的,移民局會在有關人士得到批准后發出護照。”
慕斯達法阿里今日出席移民局與國大馬來西亞及國際研究所簽署合作備忘錄儀式后,在記者會受詢為何沙菲宜持有外交護照時,如是回應。
他補充,我國現時共有3種護照,即外交護照、官方護照及普通護照。
沙菲宜是因涉及收取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950萬令吉律師費,昨日被控上法庭,面對洗黑錢及向內陸稅收局虛報資料等4項控狀,惟沙菲宜否認有罪。
法庭隨后允許沙菲宜保釋,惟后者需繳付100萬令吉保釋金、兩名擔保人及交出兩本護照給法庭。
沙菲宜解釋自己曾擔任國家大使,也曾擔任大馬駐東協政府間人權委員會(AICHR)的代表,不過,他一個月前已接獲外交部的通知停止使用外交護照,因為他已不再擔任上述職位。
↓↓相關新聞↓↓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