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莱纳斯集会案 黄德与14被告上诉下月开审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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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结莱纳斯集会案 黄德与14被告上诉下月开审

    韩启竝(右)向黄德(左2)等人解说法庭展延上诉审理原由。
    韩启竝(右)向黄德(左2)等人解说法庭展延上诉审理原由。

    (关丹19日讯)“622终结集会”案件,行动党文冬国会议员黄德与14名面控被告,今日正式向关丹高庭提呈判刑上诉,案定下月17日审讯。

    15名被告分别因被控非法集会及制造骚乱罪名,经4年审讯,众人于7月6日被判罪成,分别罚款1000至1600令吉,包括黄德在刑事法典第147条文(非法集会)下,被判处罚款1500令吉。

    针对此案,控方也提出刑罚上诉,众人今早在代表律师韩启并、莫哈末依万陪同下,出庭辩解,惟因法庭未备妥文件,另择日审讯。

    黄德也是绿色盛会主席。他说,他们于8月28日入禀上诉文件,惟没告知须出席,当时主簿官诺爱莎定下今日审理日期时,要求所有上诉者皆须依时出庭。

    “我们(被告们)今日如约到法庭,却因法庭未备好文件而需展期,让我们白跑一趟。”

    他说,他将会把此状况提呈国会,要求法庭提升及改进法庭案件处理效率,备好过堂文件才传召相关者,以节省民众时间。

    他也说,为了出庭,被告们都放下工作及责任,临时展延对他们不公平。

    黄德、张观运、黄建成、丘光耀、黄汤姆、郑永成、拉法阿末、李凯鸣、陈志辉及赞里是在刑事法典第145(被令解散的非法集会)条文下判刑,每人罚款1500令吉,或坐牢30天。

    潘家耀、何金发、洪宝珠、王志伟和黄治文在相同法令第147(骚乱)条文下,各判罚款1600令吉或坐牢40天;何金发另在第353(使用武力阻差办公)条文,被判罚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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