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姐:不支持童婚 适婚年龄将调高至18岁
(吉隆坡21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旺阿兹莎今日指出,本身不支持童婚,政府将把结婚的最低年龄限制提高到18岁,并且认为儿童的福利必须优先受到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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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她早前在“吉兰丹41岁男子与11岁泰国籍女童的童婚案”发表的言论,是根据社会福利局官员的报告,报告指有关婚姻获得道北伊斯兰地庭批准,并符合法律规定。
她认为,婚姻不应作为摆脱贫困的方式。
旺阿兹莎今日发表文告说,她在9月13日主持童婚课题的会议上,与利益相关者讨论,商定的事项包括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与伊斯兰发展局拟定文件,把穆斯林结婚最低年龄提高至18岁,有关报告将提呈给各州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寻求各州的支持。其他州应该效仿雪州政府,已将结婚最低年龄限制提高到18岁。
她说,与此同时,将准备一份内阁文件,也提高非穆斯林的结婚最低年龄至18岁。
“习俗领袖将向公众解释未成年婚姻对儿童健康和安全的负面影响。”
她说,修改宪法需要时间,因此该部和伊斯兰发展局将努力,为伊斯兰法庭批准童婚的处理实行更严格的指导方针。在这方面,应考虑到未成年怀孕和分娩的风险因素。
“我也与首相署部长(掌管宗教事务)慕查希和首相署部长(法律事务)刘伟强讨论,检讨伊斯兰和民事法律之间的矛盾和漏洞。
“我还指示我的官员审查现有法律,以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护儿童的福利和利益。
“法律修正案只是实施工作的一部分,应采取综合办法,包括教育、社会网络、消除贫穷和儿童支助系统。儿童的保护和权利对我特别重要,我绝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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