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认罪 被控上登伊庭 单亲妈妈可被监禁 罚款 鞭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卖淫认罪 被控上登伊庭 单亲妈妈可被监禁 罚款 鞭刑

    (瓜拉登嘉樓27日訊)單親媽媽為獨力養活孩子出賣肉體,被控上伊斯蘭法庭承認有罪,被判監禁6個月及6下鞭刑。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現年30歲的被告,今日在登州伊斯蘭高庭被判罪成,若14天內未提出上訴,將在被關押的監獄內受刑。

    同時,登州伊斯蘭高庭法官羅斯迪哈倫在宣讀刑罰時,指被告在接受審判期間,在法庭上毫無悔改之心的表現令人失望。

    根據控狀,被告是因企圖賣淫,抵觸2001年伊斯蘭刑事法(酌量刑罰)(登嘉樓)第25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鞭刑6下。

    被告于本月17日晚上11時20分至11時45分期間,在市內一家酒店的507號客房,與一名疑是其恩客的男子共處一室,遭伊刑法執法官取締。


    執法人員也起獲11種屬于被告的物品,包括避孕套、潤滑油及內衣褲等。

    向法官求輕判

    據了解,被告在被逮捕前,也向恩客收取100令吉作為酬勞。

    被控上庭時,被告曾以為了養育年僅7歲的孩子,才出此下策為由,向法官求情予以輕判。

    當時,在吉蘭丹州哥打峇魯落腳的被告指出,自與前夫離異,前夫對她與孩子不聞不問,她唯有設法賺錢養家活口,其孩子目前由一名姐姐代為照顧。

    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马上浏览独家配套

    此案由伊刑法檢控官卡斯米占提控,被告未委任代表律師。

    這也是登州伊斯蘭高庭向抵觸企圖賣淫罪的女性,懲處鞭刑的首宗個案。

    該庭昨日也提控一名現年45歲的“資深妓女”企圖賣淫罪,被告承認有罪的同時,也坦承每晚收費1000令吉,該案將于下月10宣判刑罰。

    hotpic a1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