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回“增额法官”违宪案 律师公会挑战无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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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邦法院驳回“增额法官”违宪案 律师公会挑战无效

    (布城24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大马律师公会,挑战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和上诉庭前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通过“增额法官”续任违宪合法性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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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勿斯
    劳勿斯
    祖基菲里
    祖基菲里


    以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哈山拉、丹斯里再润阿里、丹斯里南利阿里、拿督巴里亚尤索夫、丹斯里阿兹雅及拿督阿丽扎都组成的联邦法院六司,今日一致作出上述裁决。

    再润阿里指出,鉴于劳勿斯及祖基菲里在今年7月辞职,故此案已成学术性问题。

    她宣读判词时说,法院同意总检察署的意见,即案件中的问题属学术性问题,法院无需做出判决。

    “此案的根本目的是确保被指违宪的第2及第3答辩人被撤职或立即撤离职务。所提出问题的法律构建具体是在事实背景下。但如前所述,第2和第3答辩人已放弃他们的职位……因此,法院不能再回答所提出的问题,因这背后的事实基础已不复存在。”


    另外,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扎哈拉为了避嫌而宣布退审,故仅剩六司会审。

    值得一提的是,再润阿里将于10月4日退休,此案会是她退休前最后审理的案件。

    据报导,2017年8月,劳勿斯与祖基菲里年龄已达66岁又6个月的退休年龄,但首相办公厅于7月7日发文告,通过委任两者为“增额法官”,藉此延长两人任期。

    对此,大马律师公会在2017年8月3日的特大议决,针对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的提议,以及劳勿斯和祖基菲里通过受委为“增额法官”续任之事,进而入禀高庭寻求宣判有关任命违宪及无效。

    律师公会挑起的4项宪法问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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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案中提出的4项宪法问题包括在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在退休后,是否仍可向国家元首建议援引联邦宪法第122(1A)条款,委任劳勿斯和祖基菲里为联邦法院“增额法官”。

    2.根据联邦宪法第122(1A)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22B(1)条款、122B(2)条款及125(1)条款同读),“增额法官”是否可受委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或上诉庭主席。

    3.法庭是否可审理国家元首援引联邦宪法第122(1A)及122B(1)条款委任法官的决定。

    4.劳勿斯和祖基菲里在已届退休年龄后,同时获受委为“增额法官”续任,这是否违反联邦宪法第122(1)、122(1A)及125(1)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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