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大 更安全 檢控官要求納吉案 移至聯邦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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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的失信、滥权与洗钱案今早进行案件管理,控方要求把案件转交至布城司法宫审理。
检控官苏莱曼告诉吉隆坡高庭,布城司法宫的法庭空间较大,此案转移至司法宫审理后,将可让更多公众出席旁听。
而且,他说,司法宫也更加的安全。
不过,高庭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没有立即裁定是否接纳检控官的这项要求。
另外,莫哈末纳兹兰也谕令控方,需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在两周内提呈纸本检控审讯文件给法庭。
他接受纳吉辩方律师团哈温德吉星的建议,依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控方应提呈审讯文件让辩方律师团顺利完成工作进度,而批准辩方律师团的要求。
同时,莫哈末纳兹兰择定此案于10月31日过堂。
存档文件无法开启
较早前,纳吉辩护律师团哈温德吉指出,辩方没有任何动机,但他们希望控方能依照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提供纸本文件。
主控官苏莱曼副检察司强调,他们严格遵守法律,尽量递交检控文件,但是被告却不理会他们提出的审讯前会议提议。
纳吉辩护律师团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披露,辩护律师团昨日去反贪会探望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时,控方有给他们一张存有审讯文件的光碟,可是像以往一样,里面的存档文件都是无法开启的。
“8月8日,控方有提供数片光碟给我们,其中多个文件是无法被开启,为什么他们要一再重复给这些无法阅读的文件,而不是适当的文件?”
“他们(控方)应该透过纸本方式,提供正确的审讯文件给辩方律师,这才是提供律师正确的方式。我们并非要特别待遇,只是希望控方应该根据程序给纸本文件让我们顺利完成工作。”
此外,主控官苏莱曼副检察司在庭上讽刺沙菲宜“落后”,并促请沙菲宜跟上时代步伐,不该还停留在1942年的老旧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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