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以假钞买榴梿 小贩再被控2罪名
(芙蓉12日讯)曾被控两项以假钞买榴梿罪名的糕点小贩,似乎毫无悔改,今日再次被控另两项以假钞买榴梿的罪名,不过,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4000令吉保外。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利祖安(35岁)今日在芙蓉地庭面对2项控状时,当场泪洒法庭,其双亲见状,也忍不住流下眼泪。
据首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7月20日早上11时30分,在文丁大街的阿舒嘉花园,使用6张50令吉的假钞向一名华裔男子购买榴梿,牴触刑事法典489B条文(伪造或赝制货币使用)。
第二控状指被告在今年8月5日早上11时30分,在武来岸使用2张100令吉假钞,向一名巫裔男子购买榴梿。
一旦在刑事法典489B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
被告今早在庭上通过代表律师巴迪温否认两项指控,巴迪温向法庭求情,指被告近期中风,被告父亲将成为担保人,母亲也因中风须以轮椅代步,希望法庭能给予最低保释金。
法官拉美斯允许被告每项指控以70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定于11月14日过堂。被告同时须在每月首周日,到雪州万宜警局报到。主控官为诺莎兹娃妮副检察司。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