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書記失信40萬公款判監136年 刑期同時執行只需坐牢8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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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書記失信40萬公款判監136年 刑期同時執行只需坐牢8年

    (诗巫11日讯)一名女书记因私自挪用公司35张支票,失信公款达逾40万340令吉,今日在诗巫地庭认罪,35项罪行被判监禁1年至8年不等,共判处监禁136年,由于刑期同时执行,被告仅需坐牢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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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彬当玛琪(现年42岁),被控在2010年8月间开始至2014年6月25日,在加拿逸某油棕公司服务期间,挪用公司35张支票进入不同的银行户头,作为私人用途。

    失信公款需监禁8年的被告,被女警押离法庭时以手臂遮挡脸孔。
    失信公款需监禁8年的被告,被女警押离法庭时以手臂遮挡脸孔。

    控状指出,被告以重复开出支付给供应商支票方式挪用公款。被告挪用公司支票最低数额是数千令吉,最高数额则是逾2万令吉。

    该公司经理是在2015年2月12日,发现被告处理支付给供应商的35张公司支票有疑点,再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之后该公司决定向警方报案。

    被告被提控的35项失信罪,皆是抵触刑事法典408条文,每项罪名可被判处坐牢1年及最高14年。


    她在今年9月12日被控时否认有罪,被法官苏菲亚谕令签保出外候审;她今日上庭接受审讯则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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