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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子曰專欄:終於走到這裡
联合国人权公约揭示生命权为首要人权,认为死刑是对人权的侵犯,国家机器没有权力剥夺罪大恶极的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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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刑真的能威慑毒贩,大马的毒害之深,是怎样来的?
犯罪分子一来本身可能也不想活了,哪里还怕死;二来他们在犯罪时,心里只想怎么逃,在必要时,杀人灭口,以逃避追捕。最坏情况──反正都杀了,杀了一个,跟再杀十个,也没差。
大马要废除死刑,这是大马司法人权的新座标。
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即便是国家机关,与其把罪大恶极之人送入地狱,倒不如让他们活着,在牢内反省忏悔。
一些严格执行死刑“死命必达”的国家,社会乱象屡禁不止,贪官愈贪愈大,由此可见,关键不在判死,是在制度。官官相护,贪官都觉得自己不会被捉,而胆大妄为。不明白的人,看看前朝政府一箩箩死性不改的贪官吧!
生与死,罪与罚,该不该废死,赞成与反对的理由很多,永远有人不满意,但不能不面对。
各门派的专家和宗教学者,即使有不同的立场,废死呼声最终取决于民主和法治的成熟度,社会的发展会走出自己的一条路。
别原地踏步
废除死刑是民主国家的主流趋势,以防警方违法办案,严刑逼供,再添冤魂。
废死是给翻案一个机会,找出真正的凶手,死者才能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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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终于走到了这一步,唯有向前,不要回头,不原地踏步,才能走出新的人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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