掳人抢车拐人 2年轻被告认罪
(双溪大年23日讯)涉嫌“掳人抢车拐人案”的“Geng Che Tam”的其中2男1女被告,今日被押上双溪大年推事庭面对两项偷车控状,当中2人认罪,1人不认罪,推事法立将此案定在11月13日过堂。
被告分别是首被告法丁阿玛拉(19岁)、第三被告旺诺安马(20岁)和第四被告阿末沙希(26岁);次被告赛夫纳因(22岁)则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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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王凯莉摄)
第一项控状指出,4名被告在2018年10月11日下午5时,在傌莫布秧谷花园偷窃一辆价值3500令吉的白色本田轿车,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不少过1年或不多过7年,及另加罚款。
第二项控状指出,4名被告在同样的时间地点,偷窃一辆价值1万4000令吉的黑色本田轿车,牴触了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34条文同读。
首被告和第四被告对控状表示认罪,第三被告则不认罪。
首被告以患乳癌和有一名1岁半大的孩子求情,获得推事允许以4000令吉保外;第三和第四被告则各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案件的副检察司为吉达佐拉星。
拉姆拉警方在本月16日,分别在瓜拉姆拉县多个地方逮捕与“Geng Che Tam”有关的7男2女,当中7男1女在本月21日二度延扣至本月25日,另1名女子则在获得警方口头保释下释放。
“Geng Che Tam”在本月10日开始,接连在区内干下3宗案件,即闯屋抢车、入校掳走大学生和抢劫并连人带车拷在驾驶盘并弃车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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