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刘永山:应设立废死国会专责委员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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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刘永山:应设立废死国会专责委员会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不久前公开指希盟政府将废除死刑,引起坊间热烈讨论。一般舆论显示反对废除死刑占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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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如此,大部分赞成废死的论述相当薄弱。部长在初期并没有阐述到底政府要废除的是强制性死刑(Mandatory death)还是选择性死刑,以致整个课题的讨论存有许多灰色地带。

    强制性死刑即被告如果被判有罪,法官唯一的刑罚就是死刑。至于后者,法官尚可运用本身的斟酌权决定何种类型的刑罚。

    目前马来西亚实行的是强制性死刑。举凡触犯《危险毒品法令》、《军火法令》、《绑架法令》部分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121条文(向国家元首宣战)和第302条文(谋杀案)的被告一旦被判有罪,唯一的刑罚就是强制性死刑。

    前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在国会解散前曾提呈草案,建议废除毒品法令中的强制性死刑,可是政府过后却收回法案,让此事不了了之。


    虽然刘伟强过后的言论看来指的是强制性死刑,但是我们须看到草案后才知道详细内容。这是第一个关键问题。

    第二,强制性死刑的目的就是要起阻吓作用,即以失去性命来警惕世人不杀人、不贩毒、不向国家元首宣战(叛国)以及不可非法持有枪械军火。

    可自古以来,杀头生意有人做。数据显示死刑并不能有效地阻止罪案发生。让人开始质疑死刑是否能够有效地阻止罪案发生?尤其是许多毒品法令下被判刑的囚犯都是毒驴,即真正的毒贩另有其人。

    反对废死最薄弱之处就是无法有力反驳这点,这让死刑纯粹要让大众和受害者家属在心灵上感到安慰,虽然其实际功效不大。

    另外,原来希盟竞选宣言中的第27项承诺就承诺要废除所有法令的强制性死刑。既然是宣言的一部分,本来就应该提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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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党前主席已故卡巴星的传记就针对强制性死刑有诸多着墨。卡巴星身为这些死囚的代表律师,其支持废除强制性死刑的观点值得我们思考。

    他说,马来西亚强制性死刑的问题也是行政问题。例如,死囚往往在上诉失败后,往往必须等上一段好长的时间才能被判刑。对于受害者和死囚的家属来说,这段时间加剧他们的煎熬,但是这是无可避免的,因为死囚家属必定用尽所有司法程序争取死囚免于绞刑。

    要看到治安指数降低

    同一个理由也可以用来解释为何审理死刑案件本来就已经是“高成本”的案件。法庭以及控辩律师往往消耗许多资源来审理这类案件以及随之而来的上诉案到宽赦上诉。从开审到问吊,中间所消耗的资源和时间比终生监禁有过之而无不及。

    另外,涉嫌拥有军火枪械和杀人的囚犯都知道,一旦被判有罪,唯一刑罚就是死刑。因此,犯案者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豁出去和警方驳火,甚至杀害受害者。这不仅危害警员的性命,也危及公众安全。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死刑的话,犯案者或许束手就擒,甚至在法庭上俯首认罪。

    虽说海外许多国家的治安并没有因为废除死刑而明显恶化,但是我们同样不确定以其他刑罚取代死刑是否能够起着同样的阻吓作用,毕竟我们要看到的是治安指数的降低。

    因此,为何政府不设立一个国会专责委员会,在提呈最后的修改草案前集思广益、凝聚民意,最终提呈一个让多数人接受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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