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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两度向旅行社索贿 移民官蒙面避媒体
(新山30日讯)移民局官员因涉嫌向渡轮旅行社两度收取贿赂金,今日被提控,唯他不认罪,在离开法庭时戴面罩与帽子掩脸避开媒体镜头。
48岁被告莫哈末来自哥打丁宜丹绒柏隆哥移民局,他今早在新山反贪污法庭,被控于2012年1月28日以及31日,向一家渡轮旅行社负责人莫哈末法里分别收取7万令吉与2万3000令吉酬劳,做为让该旅行社所安排的渡轮,取得往来印尼峇淡岛与哥打丁宜丹绒柏隆哥载客服务的条件。
其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两项罪名最高刑罚皆为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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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认罪,法官卡马鲁丁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定于12月3日过堂。
据观察,被告在被提控前,神情轻松地坐在法庭内公众席上,与律师交谈。
而当被告在步离法庭时,被告戴着面罩与帽子掩脸,避开媒体镜头。
(本报刘丽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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