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教练控强奸◢ 峰回路转! 控方上诉得直 黄强改判强奸女队员表罪成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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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水教练控强奸◢ 峰回路转! 控方上诉得直 黄强改判强奸女队员表罪成立

    (吉隆坡31日讯)控方今日上诉得直,高庭今日推翻被控强奸跳水队女队员的中国籍教练黄强表罪不成立的判决,改判他表罪成立,并谕令被告回到地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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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庭是在今年4月6日宣判黄强,表面罪证不成立,当庭释放。

    高庭今日批准控方上诉,宣判黄强表罪成立,需回到地庭自辩。(本报档案照)
    高庭今日批准控方上诉,宣判黄强表罪成立,需回到地庭自辩。(本报档案照)

    由于不满裁决,控方于是向高庭提出上诉,并上诉得直。

    承审法官拿督阿兹曼在判词中指出,控方成功证明对黄强的表面罪名,因此推翻地庭的判决。

    择定21日自辩

    他说,地庭法官在此案做出错误判决,而且控方证人在庭上的证词和手机应用程序“微信”的证据可以获法庭接纳,这些证据不会对被告造成偏见,而是证明出现相同的证据。


    根据控状,被告黄强(35岁)被指于去年9月26日,下午约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跳水队健身房内,强奸当时20岁受害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或鞭笞不少于10下。

    黄强的辩护律师是莫哈末希山;主控官则是阿兹妮嘉副检察司。

    地庭法官艾美丽雅已择定11月21日和22日让黄强自辩,同时也允许他以2万令吉和2名马来西亚公民作担保人,另加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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