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IC:不清楚大馬訴訟 和解法案具法律約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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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IC:不清楚大馬訴訟 和解法案具法律約束

    (吉隆坡31日訊)儘管大馬政府昨日入稟倫敦高庭,要求撤銷倫敦國際仲裁庭去年5月9日針對一馬發展公司(1MDB)與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達致的庭外和解賠款協議的同意書,不過,國際石油投資公司堅持,和解案具法律約束,且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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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路透社報導,穆巴達拉發展公司(Mubadala Development Co)代表子公司國際石油投資公司發表文告說,該公司不清楚大馬政府興訟挑戰和解案,但堅持國際石油投資公司與一馬發展公司和大馬財政部的和解案,具法律約束並且仍然生效。

    根據和解同意書,一馬公司必須償還國際石油投資公司12億美元(51億6000萬令吉),以解決后者兩筆總值35億美元(約147億令吉)債券利息和本金的索討。

    一馬集團有義務付固定利息

    “一馬發展集團發出35億美元債卷給不同的持有人,國際石油投資公司為這些債券持有人提供擔保。”

    該公司指出,作為債券發行人,一馬集團有義務向持有人支付固定的利息,並在到期時候償還本金。


    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昨日發表文告指出,庭外和解法庭案的索賠人是國際石油投資公司和阿爾巴投資PJS,賠款人是一馬發展公司與大馬財長機構。

    他指出,在和解協議下,大馬政府有義務支付57億8000美元(約231億2000萬令吉)給和債券信託人,並需在5年內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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