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沙阿曼控35贪污罪 港新2地受贿2.635亿
(吉隆坡6日讯)沙巴前首长慕沙阿曼因在沙巴木材特许经营合约中,涉贪逾6300万美元(2亿6350万令吉),昨早在地庭面对35贪污控状,但他皆不认罪,获准以200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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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保释金额庞大,地庭承审法官罗兹纳允许被告慕沙阿曼两次性缴清保释金,即昨日先缴付50万令吉,另在本周三(7日)前缴清剩余的150万令吉。
法官也谕令被告在缴清保释金前,不得返回东马,并留住在吉隆坡,另谕令被告交出2本护照,直到案件结束。
下月13日过堂
慕沙阿曼面对的35项控状分别由2名通译员轮流念出,身穿黑色西装、头戴黑色宋谷的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控状。
35项控状皆指,67岁的被告在2004年12月20日至2008年11月6日期间,分别在香港及新加坡两地,以沙巴首长身分,个别向10家私人公司收取6329万3924美元(约2亿6346万926令吉31仙),作为提供沙巴木材特许经营权的报酬。
被告因此抵触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1(a)条文,并可以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下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少14天或最高20年,及罚款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对于此次案件,慕沙阿曼也是有备而来,当法官针对担保人对象,询问对方是否有居住在半岛的亲戚时,慕沙阿曼代表律师阿米韩查随即回答称其辩护人有个侄子定居莎阿南,后者也有现身法庭。
最后,法官择定此案于12月13日过堂。
(摄影:覃福荣)
Kenderaan membawa bekas KM Sabah Tan Sri Musa Aman keluar dari bangunan SPRM Putrajaya pada 1 petang ke Mahkamah Sesyen KL bagi menghadapi pendakwaan kes rasuah pic.twitter.com/cOAVJ0Jq5N
— BERNAMA (@bernamadotcom) 2018年11月5日
(来源:马新社推特)
检控前朝政要主控官同一人
慕沙阿曼被控贪污案,率领检控团的是联邦法院前法官丹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他也正是早前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伉俪,以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等人被控贪污、失信及洗黑钱等案件的主控官。
哥巴斯里南周一(6日)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500万令吉、2名担保人及交出护照保外,但阿米韩查要求减至100万令吉。
阿米韩查指出,其当事人慕沙阿曼在此案中给予反贪会充分合作,对方在2018年8月23日从伦敦接受治疗完毕返马后,已亲自联系反贪会,并自愿前往反贪会助查。
“他到被定罪前都还是清白之身。”
他补充,反贪会在11月2日向慕沙阿曼发出传召通知,以到布城反贪会总部录供,后者并不知道自己会被捕,并在周一被控上庭。
法官随后向哥巴斯里南求证,并获得满意答复。
阿米韩查要求,看在慕沙阿曼给予充分合作,且家属也出庭交保的份上,保释金定于100万令吉足矣。
因奇怪理由被指示结案
哥巴斯里南向法庭指出,反贪会早前曾针对此案调查了一段时日,唯基于奇怪理由,而被指示结案,但控方有充分理据,以继续此案审讯。
“由于奇怪的理由,此案被指示关档。我不明白为什么此案被指示关档,但如今此案重新开档。”
对此,罗兹纳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要求控方加快向辩方提交文件,因此案涉及众多国外证人。
但哥巴斯里南过后说明,控方仅会传召2至3名外国证人。
罗兹纳续问:“你是否准备好继续此案?”
哥巴斯里南答说:“是的,我们(控方)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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