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證據不足 偷竊無罪 交警獲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因證據不足 偷竊無罪 交警獲釋

    (江沙9日讯)一名因涉嫌200令吉而被控罪的南北大道交警组的交警,今日因无确凿证据下,获江沙推事庭推事宣判无罪释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雷尔(右起)向获无罪释放的沙达握手道贺。
    雷尔(右起)向获无罪释放的沙达握手道贺。

    被告沙达伍长(32岁,来自槟城)今早在推事诺依拉雅宣判后,在代表律师兼行动党槟城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雷尔及友人陪同下,步离法庭。

    被告于2017年12月28日被反贪会提控,控状指他于2016年7月13日下午4时40分,在南北大道243.5公里南下怡保的路段(江沙范围),1名巫裔男子慕哈末利菲的2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

    在此条文下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再重犯,将被判坐牢,或罚款或鞭笞。

    推事今日在宣读判词说,在查阅控方证词时,发现没有确凿证据指被告涉及行为,因此判被告无罪释放。


    hotpic a1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