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來的全津半津! 檳威董聯會:新政府令人失望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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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來的全津半津! 檳威董聯會:新政府令人失望

    .教长献议转为政府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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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槟城13日讯)华校董事联合会对于教育部长马智礼建议,国内无法承担基础建设维修费的政府资助学校,可考虑申请转为政府学校的言论感到惊讶,因为教育法令上根本不存在全津和半津之分。

    “如今新政府再跟着前朝政府对华教不公平政策执行,此举让人感到失望。”

    该会今日发文告说,华社对于前朝在华小课题上,以政府资助学校与政府学校(全津和半津)来区分已不满,如今新任教育部长再以旧政策来执行,无疑让华教继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这是华社无法接受的。

    该会同时吁请州内华小董事部提高警惕,勿向政府申请将华小转为政府学校,以免最终董事部失去学校管理权。


    该会促请新政府,纠正并废除1998年“学校扩建和重建指南”,消除“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的法外立法之区分。

    不应照旧政策执行

    “不利于华校发展的政策,在新政府的执政下,不应根据旧政策来执行,否则华社及华教人士,一直以来维护华教的努力岂不是白费? ”

    文告指出,教育部早在1998年1月14日开会通过上述指南,把校地属于中央政府的学校划分为政府学校(全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而校地不属于中央政府的学校,则划分为政府资助学校(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

    文告补充,当时也规定,校地不属于中央政府的学校,自己负责学校扩建或重换的经费,并且在扩建或重建后,必须把有关建筑物交给州教育局,而这份指南根本是法外立法,严重违反1996年教育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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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员自行区分

    华校董事联合会强调,无论是“1957年教育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或“1996年教育法令”,都没有以校地拥有权,把学校划分为政府学校或政府资助学校。

    “教育部官员自行实施区分,目的是要限制华小、淡小和教会学校所应获得的发展拨款,此举对华小、淡小和教会学校不公。”

    文告补充,根据1961年教育法令,所有国民型华小都是全资助或全津贴的学校(fully assisted school);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所有国民型华小都是政府资助学校(government-aided school),而所有政府资助学校都可获得全部的资助拨款(Full grant-in-aid)及资本拨款(capital grant),没有所谓获得全部资助或一半(部分)资助之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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