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時通報黑猩猩死因 擅自埋屍 自然公園業者控3罪
(亚罗士打21日讯)未及时向州野生动物保护局汇报园内一只黑猩猩(chimpanzee)解剖死因、未经批准埋葬、没处理日常照料黑猩猩健康记录及死亡报告,浮罗交怡自然公园业者拿督陈光山今日被控上法庭,他否认有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现年57岁的被告陈光山(译音), 今日在亚罗士打第一地庭面对3项控状,他在内庭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法官阿兹曼谕令此案展至12月19日过堂,以便进行文件移交事宜。
陈光山在首项控状,被指于今年2月11日中午12时30分,在浮罗交怡瓜镇热水湖路浮罗交怡自然公园,未及时汇报州野生动物保护局执照组,关于园内一只于去年12月24日死亡的黑猩猩解剖报告,牴触2010年保育野生动物法令716条文,及2013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消灭)第4(3)条文。
若述罪名成立,将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次项控状指他今年2月11日于同样时间和地点,在未经批准下,埋葬死亡的黑猩猩,违反2010年保育野生动物法令716条文及2013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消灭)第5(1)条文。
若述罪名成立,将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第3项控状指他未处理日常照料黑猩猩的健康记录和死亡报告,违反2010年保育野生动物法令716条文,及2012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动物园管理 )第9(2)(e)条文。
被告代表律师为汤姆斯,主控官是莫哈末拉菲依副检察司。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