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货卡◢ 无牌货卡司机控谋杀 案交高庭审
(八打灵再也23日讯)货卡猛撞茶餐室路边摊和餐桌导致1死4伤惨剧,肇祸司机今日在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下被控,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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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班裔被告威尔信尼沙(20岁)来自砂拉越斯里阿曼,他今早11点18分于推事庭面控时,身穿黑色T衬衫和牛仔裤,全程赤脚。
威尔信尼沙被控在今年11月18日晚上约8时20分,在雪州沙登怡观园怡观9B路大众茶餐室外,致死黄秀莲,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在法庭通译员问及是否清楚控状时,仅冷静回答明白,没有认罪与否记录。
他在面控时神情淡定;惟与其他案件被告一同被警官押入法庭和押出法庭时,低头避开摄影镜头。他在庭内被告栏时,也并未跟其他被告有所互动。
主控官为来自雪州警方的阿丽雅苏玛亚副检察司。
由于涉及谋杀条文,案件将交由高庭审理。推事莫哈末阿菲祖丁择定此案于明年1月8日过堂。
案发当天,被告驾驶着货卡于繁忙街道急速驾驶,两度疯狂猛撞茶餐室街边档口和餐桌,酿1死4伤,有指他撞逃;案发后4小时,警方在仅距离事发地点7分钟车程的大学岭英达路找到肇祸卡车。
该名司机后来在雇主的陪同下,到警局自首,警方随后揭发,他涉及醉驾和无牌驾驶。
虽然如此,警方今天并非以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提控对方,相反以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来提控被告上庭。
摄影:叶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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