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李明锭涉嫌猥亵口交案 控方文件不齐 择日过堂
(布城23日讯)“团康导师李明锭涉嫌猥亵和口交”案今日过堂,基于控方文件不齐全,法官择定此案于12月6日再次过堂,以提呈相关文件。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李明锭代表律师黄川源受询时指出,控方需时整理文件,并指控方将在案件下次过堂时把齐全文件呈交予辩方。
根据报导,被告于10月22日被控4项口交及猥亵罪名,较后他在10月26日再度被控4项项未经同意的违反自然性行为的控状,以及4项猥亵罪名,这令他累积19项控状。
被告被指于在今年4月、5月、6月和6月13日傍晚6时,在雪州沙登岭一间民众会堂,强迫15岁受害者为他口交,面对4项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未经同意的违反自然性行为)条文的控状。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少于5年及不超过20年监禁和鞭笞。
被告也被控在上述相同时间与地点,手握受害者阴茎,面对4项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猥亵)条文的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另可加鞭笞。
(本报冯宝仪摄)
李明锭两次被控都否认有罪,他分别获准以4万8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以及以8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承审此案法官为杨扎丽达,主控官为艾妮莎扎娃妮副检察司。
↓↓相关新闻↓↓
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马上浏览独家配套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