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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丝玛17项控状 周四高庭过堂
(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被控洗黑钱案今日过堂;罗丝玛代表律师拿督吉兰南指出,辩方已于上周向法庭申请,以便将此案移交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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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兰南受询时透露,其当事人所面对的17项涉及洗黑钱和控状的案件将于本周四(29日)于高庭过堂。
他说,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为莫哈末纳兹兰,并指控方并无提出反对,但仍会就此提呈答辩书。
罗丝玛于10月4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和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被控12项洗黑钱罪名,以及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罪名,唯她都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罗丝玛的12项洗黑钱罪名,涉及款项高达682万7750令吉,5项无申报收益涉及款额高达709万77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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