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辉:争取导盲犬合法化权益 100天内收集10万签名点赞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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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锦辉:争取导盲犬合法化权益 100天内收集10万签名点赞

    (吉隆坡3日讯)为争取在大马合法化的权益,拥有我国首只的马来西亚青光眼协会会长陈锦辉发动请愿运动,期许在百日内收集10万个签名和点赞后,将该请愿书移交给副首相拿督斯里旺阿兹莎

    “希望收集签名和点赞后,有机会与当局进行对话,让当局从不同角度切入此课题(使用协助视障者),了解视障者和。”

    陈锦辉昨日在记者会指出,国内许多商场和地点不允许狗只入内,并指其拉绍恩(Lashawn)不获准乘搭公共交通,这让无法执行任务,也对他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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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锦辉(右)在赛阿兹米(左起)和李霖泰陪同下,见证拉绍恩获颁《大马纪录大全》证书。
    陈锦辉(右)在赛阿兹米(左起)和李霖泰陪同下,见证拉绍恩获颁《大马纪录大全》证书。


    “我有次和拉绍恩进行拍摄时在商场外休息,商场保安人员见状指他接获上司指示驱赶我们。我无意中听见他上司扬言,若赶不走我们,就打到我们走。

    “我希望获当局承认为服务犬,以便视障者和能在国内自由活动。”

    来自中国的拉绍恩在抵达我国约4年后已被列入《大马纪录大全》,正式成为我国首只,而有关请愿书目前已获3000人签署支持。

    陈锦辉认为是人与人的社交桥梁,并指拥有拉绍恩后,路过其身边的人民开始会以拉绍恩为话题,主动与自己交谈。

    社运分子赛阿兹米则认为,国人不该视在国内使用是个宗教议题,而是需了解视障者的需求。

    “我对社会大众不了解(任务)而感到难过。我们需改变心态,并以良好态度与当局道出现况,否则这些声音沦为噪音,(视障者)心声不会被听见。”

    出席者有雪州防止虐待动物协会顾问丹斯里


    (本报冯宝仪摄)

    :冀当局进行对话

    指出,英国伊斯兰裁决理事会在2003年裁决,不属于禁止接触狗只规定的范畴内,穆斯林视障者可在的引领下度过日常,因此希望政府能探讨在我国使用一事,并期望当局能与陈锦辉进行对话,以了解在帮助视障者事宜上所扮演的角色。

    “视障者可在各方面为(社会)做出贡献,但前提是要确保他们行动方便,不受限制;这是攸关视障者权益的问题,并非动物(狗)的议题。”

    他说,当前最重要的事项是要提高民众对扮演角色的相关觉醒意识,也促商场或大厦业者做出改变,提供视障者和便利,即可在无障碍下自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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