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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姐三造诽谤罪 赔联土局7万
(布城4日讯)副首相兼公正党前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及另2造今日在上诉庭取得同意判决,必须赔偿7万令吉给联邦土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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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弗朗西斯今日告诉上诉庭三司,联邦土地局及联土局多元(FGV)已同意答辩人旺阿兹莎、公正党前副主席赛胡申阿里、《公正之声》撰稿人鲁斯尼占的上诉,同意判决阐明该3造因诽谤罪,只需赔偿7万令吉,而非200万令吉。
以拿督王南吉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接受双方提出的同意判决。
去年2月13日,高庭就公正党党报《公正之声》刊登2篇,有关联邦土地发展局及其子公司的不实报导,裁决旺阿兹莎与另2造需赔偿7万令吉给起诉人。
但联土局随后提出上诉,法官基于赔偿太低,而在去年12月5日将款项提高至200万令吉;旺阿兹莎等人随后再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联邦土地发展局与联土局多元,是于2010年8月16日起诉旺阿兹莎等人在《公正之声》刊登的2则报导诽谤,向各造各别索偿2亿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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