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见闻‧小市民为保权益 提升法律知识 不吃亏!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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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见闻‧小市民为保权益 提升法律知识 不吃亏!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前提是你具备法律知识或懂得善用法律。然而,身为小市民的你我,真的了解自己在法律面前具备什么权益吗?抑或陷入迷思而不自知?听听律师们,怎么说!

    吴汗坤律师认为马来西亚民众有必要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才能避免冤案或因法律资源不足而被告的情况。李凯业律师则坦言,我国华裔民众有选择性看不到法律相关文件或拖延处理的倾向,法律知识普遍上处于不及格的状态,往往不到最后一分钟都不愿意去见律师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事实上,除了缺乏基本法律知识,很多民众也不懂得该如何应对执法单位(尤其是小地方或偏远乡区的民众往往面对更多困难)。另外,我国民众更常常会被一些“似是而非”的法律迷思误导,衍生许多不必要的纷争或错误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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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起为陈重理律师、李凯业律师、吴汗坤律师、黄康贤律师。
    左起为陈重理律师、李凯业律师、吴汗坤律师、黄康贤律师。

    切忌人云亦云

    陈重理律师坦言,一个人的法律知识不足,一旦出现纠纷或争执,往往会不懂得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甚至可能在对方有律师的情况下半推半就同意了对自己不利的解决方案:“无论遇到任何法律相关问题,民众首先要做的,就是先不要害怕去找律师。李凯业律师也提醒民众,收到任何法律相关文件,先不要害怕,应该会见律师搞清楚来龙去脉再做进一步的打算,也不要人云亦云听信朋友或其他非法律背景人士的建议,例如:无需理会银行的追款信件之类的。

    由于认为我国华裔的法律知识跟不上法律现况,因此处于法律知识不平等的状态,再加上因为不熟悉法律而产生畏惧,往往因此而错失了法律保障的权益。

    因此,一群热心公益的律师参与了一项命名为《律师有话说》的计划平台,通过网上分享资讯及在中国报写专栏来达到普及法律知识的目标,同时也会不定期主办一些地区性和地缘性的法律讲座,明年更会正式成立一个义务性咨询站。《律师有话说》平台发起人黄康贤指出,当初推行这项计划的目的,主要是想分享更多法律知识及破除民众对于法律迷思(例如:见律师就要按秒计时收费),同时也帮助更多也许因为语言不通(例如:不懂得马来文或英文)或法律资源不足(例如: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华裔民众,让他们也能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具备法律知识,懂得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三个建议 基本知识防身

    吴汗坤、黄康贤、陈重理和李凯业律师都强调,保障个人法律权益的最好预防方法之一,就是平日要多阅读或搜寻法律相关咨讯来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否则遇到事情会比较吃亏,参考以下三个有用建议:

    ~如果缺乏律师资源或不懂得该找哪一类律师的情况下,可以向律师公会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协助(http://www.malaysianbar.org.my/

    ~很多民众对法律程序不了解,因此不明白收到诉讼文件后需要把握处理期限,这是会影响整个法律程序的重要关键。记住!无论收到任何法庭文件,都一定要及时处理!

    ~法庭不会打电话给任何起诉人或被起诉人,所以千万不要陷入诈骗集团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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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解常见法律迷思

    收不到租金可以割水电?

    很多屋主、店主都有这样的错觉,认为一旦收不到租金就可以把租给别人的店/住家割水割电,其实擅自割水电是错误的做法。即使是产业的拥有者,也需要依据法律程序来处理,包括先拿到庭令才可以这样做。否则到最后可能会被得租户反咬一口要求赔偿而得不偿失。无论任何形式的租赁,都不能以私下以高压式的手段强迫租户去交付租金,需要先跟法庭申请庭令再进行后续的追讨租金程序。

    一见律师就要按时间计算支付面谈金额?

    一般民众都误以为只要一见律师,无论最终是否委讬案件都会像电视剧版按“秒”一定先付钱,或以会谈时间来计算收费。答案是未必。事实上,很多律师初次会面或电话洽谈询问并不会收取费用,而是等到正式委讬案件后才会谈价钱。至于收费方面,一般房屋买卖都会有限定的合理收费,但刑事或民事诉讼案的收费则没有上限,视委讬人与律师之间的协议而定。

    欠债不还钱,可以无限期追债?

    面对别人欠债不还钱,别以为法律永远站在你这边。律师提醒,如果要通过诉讼追回债务,债权人记得要在欠债起诉期限内进行,否则一旦超过法定诉讼期限,法律就不会在保护你追讨债权的权利,只能等欠债人自己“良心发现”了。一般民事债务拖欠情况(例如租户欠债、朋友之间借钱),起诉期限是6年时间,土地相关的债务纠纷期限为12年。尤其是朋友之间的欠债情况,前面几年可能因为友情关系而不会通过诉讼追讨,一旦进入友情决裂要诉讼追讨阶段往往过了6年期限,先礼后兵的结果很可能会因此失去诉讼解决的空间。

    到警察局保释人,需要先支付保释金?

    一般上,我们都认为到警察局保释人,需要缴付保释金,其实是错误的概念。如果只是到警察局保释人,只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即可,不需要支付任何金钱给警察,除非已经进入法院程序,才需要支付保释金,但即使法院保释也是通过户口抵押而不是现金交易。

    华裔判刑比较重?

    很多华裔总有这样的错觉,认为我国法律有种族之分,同样的案件华裔往往会得到比较重的刑罚。其实很多时候并非如此,而是因为语言沟通或个人原因,自己不擅长求情又不愿意聘用律师而造成的结果。打个比方,抢劫、伤人、打架、恐吓之类的案件,法官通常在判刑前会询问有没有需要求情的因素,当事人如果自己说没有或不懂得自救,法官自然只能按章程办事给予相应的刑罚。所以,法律在刑罚面前人人平等,分别在于当事人是否懂得“求情的艺术”或有没有律师从旁协助。

    事到临头才找律师处理也来得及?

    其实,找律师也如同看病,病入膏肓时连神仙都救不了。打个比方,银行追债、拖欠信用卡、没有缴付房贷等情况,民众可能会收到银行的债务追讨或起诉的法律文件,但很多人会以为只是信件没什么大不了而再三拖延,等到银行要封屋才急忙找律师处理,事实上,一旦起诉方拿到了庭令,就算再精明的律师也已经无力回天。所以,无论受到任何诉讼或疑似诉讼的文件,都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协助。

    《律师有话说》义务授招

    《律师有话说》是由黄康贤创立,并得到多位热心律师的支持下,共同推行为一般民众提供义务谘询服务的法律平台,目前曾参与的律师包括伍锦泰律师、陈键汉律师、杨惠琪律师、彭永南律师、李凯业律师、陈重理律师、吴汉坤律师、林素萍律师、梁志翃律师、罗世律律师及黄康贤律师(排名不分先后)。

    资讯:《律师有话说》平台将陆续在各地举办讲座及每月固定义务咨询服务,更多详情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面子书:WhatsLaw2018
    电话:012-654 0911

    法律专栏明年1月登场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法律知识,中国报副刊与《律师有话说》平台携手合作推出《律师有话说》法律专栏,从2019年1月份开始每逢星期一隔周见报,由多位法律界权威律师亲自撰写及分享法律相关资讯,提升本报读者的法律知识,帮助人们了解更多法律相关权益。

    报导:陈筱柔
    摄影:连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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