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村民追讨肉身菩萨败诉 荷兰法院不予受理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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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村民追讨肉身菩萨败诉 荷兰法院不予受理

    (阿姆斯特丹14日综合电)备受关注的福建阳春村“章公六全祖师”风波,近日再有新进展。村民代表林文青向中国官媒证实,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在当地时间周三(12日)下午已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书面裁决,裁定不予受理村民向收藏家范奥维利姆追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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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村民形容∶“感觉心情比寒冬还冷。”

    据报道,法院认为阳春村村委会不是《民事诉讼法典》里定义的自然人或法人,故没有诉讼资格,因此对此案不予受理。败诉的消息传回福建后,村民都感到十分难过。

    有村民直言∶“我一个农民,现在不知道要怎么办,好难过!”另福建省文物局局长傅柒生指出,肉身坐佛像应属于福建村民,如今尘埃尚未落定,还要努力争取,希望文物能回到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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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公六全祖师”肉身菩萨。

    律师批评浪费司法资源

    福建村民的国内诉讼代理律师刘洋指出,无法理解法院何以未在中期诉讼解决诉讼主体问题,而至最终诉讼才提出来,浪费司法资源及当事人精力物力。


    刘洋又指,跨国诉讼应遵循国际法及一些基本规则,包括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确定上,无论是按照国际私法的属人法,还是常规的给予当事人国民待遇原则,诉讼资格都不应成为福建村民在败诉的原因。

    事缘于1995年12月15日,被供奉在“普照堂”内的“章公六全祖师”被发现被盗,此后一直下落不明。直至2015年3月,在匈牙利展出时,引起村民关注,村民们随即展开跨国追索之路。

    案件随后在和中国进行平行诉讼,诉讼主体资格的争辩,成为案件的焦点。此前,村民所聘的中荷律师团认为,在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的诉讼,进一步确认村委会的法律地位,回应被告此前一直主张村委会不具备作为诉讼主体的权利,惟此次判决大出意料之外。

    文:香港《星岛日报》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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