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阿末扎希再加控1罪!46控狀排隊審訊
(吉隆坡14日讯)前副首相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今日再面对多一项失信控状,即从原本的45项控状增至46项控状,包括11项刑事失信、8项收贿和27项洗黑钱罪名,涉及款项高达1亿2414万8983令吉86仙。
同时,控方也修改阿末扎希面对的10项刑事失信控状,惟他对所有控状否认有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报叶丽仪摄)
法官罗芝娜在案件过堂时,批准主控官拿督拉惹罗仄娜要求,修改阿末扎希面对的10项失信控状,并择定此案于明年2月20日过堂。
10项交替控状指阿末扎希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6年6月28日期间,在位于吉隆坡布努斯路的艾芬银行,涉及失信高达30733万3733令吉70仙的款项,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2年但不超过20年,及鞭笞和罚款。
65岁的阿末扎希因涉嫌挪用基金还卡债,于10月19日被提控。
8项控状指他收贿高达2125万令吉,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或罚款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另27项控状指他洗黑钱7206万5850令吉87仙,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收益活动法令第4(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5年,和罚款贿金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阿末扎希于今早8时正抵达法庭,他全程笑容满面地与支持者和媒体握手打招呼,甚至在休庭离开法庭前,更不忘感谢众人陪同他出席审讯。
阿末扎希在聆听每项交替控状后,皆耐心回应:“不认罪,要求审讯”,其代表律师郑宝德则全程站在犯人栏旁,谨慎的陪同阿末扎希聆听通译员阅读控状。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