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强奸冤案 4黑人获平反
(华盛顿13日综合电)美国佛罗里达州州长德桑蒂斯与州内阁商讨后,周五一致决定推翻70年前一宗强奸案的判决,赦免了4名被称为“格罗夫兰四人帮”的黑人强奸一名白人女性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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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一直被批评为种族不平等,而涉案四人已于多年前去世。
案件发生于1949年,17岁白人少女称在格罗夫兰遭掳走强奸。4名非裔男子被控强暴少女,而4名嫌犯的家人极力主张强暴案根本未发生。
但受害人诺玛.帕吉特11日坐在轮椅上告诉佛州审判庭,当时她被拖出车外,一把枪对着她,有人吼道,“她再尖叫,就把你的头给轰了。”
案发当时,三人被逮,当场被痛殴;第四人汤马斯逃逸,当地人组了千人搜索团,在一棵树下发现后,对他开了400枪。白人同时攻入非裔区,纵火烧屋,并朝屋内开枪,动乱好一阵子才平息。
被活捉的格林利、欧文和谢波德被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定罪;尽管当时有医生提出“医学证据”说,少女极可能根本没有被强暴,但仍未被采信。格林利被判终身监禁,欧文和谢波德死刑。
后来当上最高法院法官的首位非裔马歇尔替两名死刑犯陈情;1951年,最高法院下令重审。但开审前,一名警长以二人企图逃狱为由,向二人开枪。谢波德当场死亡,欧文颈部中枪但幸保性命,可是他最终败诉,再度被判有罪,即使有前联邦调查员供称检察当局伪造证据陷害他。
1968年,欧文获假释;一年后,返湖县参加丧礼途中,被发现死于车内。格林利1960年假释出狱,2012年死亡。所有涉案的白人执法人员至今没有被检控。
格林利的女儿坚称父亲是无辜的,但当年声称被强奸的女子仍坚称自己不是说谎者,更表示“我不想他们被赦免”。
佛州州议会两年前投票通过向四人的家属道歉,并要求时任州长斯科特特赦,但斯科特未有行动。德桑蒂斯在特赦后称“我不知道有任何审视案件的方法,可以令你想到它符合正义”。
(文: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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