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都廟騷亂事件 2男被控不認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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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都廟騷亂事件 2男被控不認罪

    (八打灵再也14日讯)“”再有2名男子被控,他们分别在阻碍公务员办公、制造骚乱及蓄意破坏罪名下被控,2人皆不认罪,获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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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控状指出,被告查达然(32岁,罗里司机)于2018年11月26日下午1时30分,在梳邦再也USJ25兴都庙前方,与2名已被提控人士和数名在逃者,阻止3名警官,即莫哈末纳兹米警长、莫哈末法依兹警长,及阿末占兰警长执行公务。

    次控状指出,被告在相同时间与地点,与另50名包括已被提控和在逃者有共同目标,即阻止警队巡逻车出入兴都庙范围。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6及第147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一名被告嘉纳甘(33岁,失业人士)则被指于11月25日凌晨4时30分,与数名在逃人士,破坏日产Navara轿车,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诺莎希拉和莫哈末依克万,最终决定被告查达然及嘉纳甘分别以3000和2500令吉,各一名担保人保释,2名被告也需要每个月到住家附近警局报到2次。

    推事也择定此案于2月15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玛丽潘(译音)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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