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佩妮:跳舞的自由
最近“跳舞”这词在政界和司法界很红,事缘有一视频在传上流传,片中看到现任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马兰尊、净选盟前主席安碧嘉、人权律师西蒂卡欣等人在一场宴会上跳舞,引起各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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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原是开心、表达情绪或欢乐的事,一旦与政治或司法扯上关系,最终成了不可饶恕的错。是否不同阵营或立场,就不可以私下做朋友,远远保持距离才是正道?
想起采访每季的国会会议时,往往会看到,在国会下议院骂得不可开交的朝野议员,离开议会厅后,私下也会一起坐下共进午餐或喝茶,议会厅内的对立似不曾发生。
朝野议员们休后,进入议会厅内就会再次为本身立场雄辩,这就是政治人物的专业。
不同和对立立场的人,只要做到公私分明,当然可以做朋友,但是,如果这涉及公众利益,令公众质疑当权者、机关或单位的公信力,就另当别论了。
尽量避嫌
“君子防末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这是一句耳熟能详的古诗;意即经过瓜田,不要弯下身来提鞋,免得人家怀疑摘瓜;走过李树下面,不要举起手来整理帽子,免得人家怀疑摘李子,就是大家常说的“瓜田李下”。
这句成语也正正提醒从政者或司法界人物,必须懂得避嫌,以免授人以柄,惹来利益冲突的质疑;以上部门高官和司法界最高阶的人物一起跳舞,即是容易引起嫌疑的地方,难免让人误会。
瓜田李下的故事,也告诉我们,在这些易让人误会和敏感的场合,涉及者应主动避嫌,远离一些有争议的人和事,不做让人误会的事情,这也很重要。
跳舞真的不是一件错事,事发地点在东马沙巴,我同意,这是一个比西马更种族和谐和开心的地方,踏入沙巴,如同进入另一个国度,处处皆是各族不分你我共同生活的痕迹。
高官和司法高层在这片土地忘情跳舞是可以令人理解的,但往往是“瓜田李下,有理说不清”,那就尽量避嫌。当哪一天不在其位,恢复”自由身”时,才适合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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