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通脹率微升0.2%
(吉隆坡24日讯)国家统计局宣布,反映市场通货膨胀水平的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简称消指,俗称通胀率)在2018年12月,按年增长0.2%至121.1,比较前年是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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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通胀率仅微升0.2%,与11月份0.2%的增长扯平,这是自2015年2月以来的最低通胀增长率,当时的通胀率仅增加0.1%。
国家统计局文告指出,推升12月通胀率走高的原因主要是以下组别通胀率录得上升所致,包括房屋、水、电、燃气和其他燃料(+2.0%)、餐厅和酒店(+1.3%)、酒精饮料和烟草(+1.1%)、教育(+1.1%)、食品和非酒精饮料(+0.7%)及家具、家庭设备及日常家庭维修用品(+0.1%)。
按月比较,12月通胀率则增加了0.1%。至于去年全年我国通胀率按年则微升1%。
就各州属整体通胀率比较,12月份全马仅有3个州属通胀率超越全国整体通胀率0.2%水平,分别是吉隆坡(+1%)、槟城(+0.6%)和森美兰(+0.4%);雪兰莪和布城通胀水平则和全国通胀率持平。
通胀篮子涵盖12类别,当中权重占比最高的是食品和非酒精饮料,达29.5%。全国12月的食品和非酒精饮料通胀率按年增加0.7%;各州属中尤以吉隆坡的食品和非酒精饮料通胀水平最为严重,达3.9%,为全马之冠。
紧接其后是槟城(+1%)和森美兰(+0.8%);雪兰莪和布城的食品和非酒精饮料通胀水平则与全国整体通胀水平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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