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教练控强奸◢ 辩方成功挑疑点 黄强判无罪获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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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水教练控强奸◢ 辩方成功挑疑点 黄强判无罪获释

    (吉隆坡31日讯/更新於16:00)地庭今日裁决,国家跳水队前教练黄强性侵21岁女选手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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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审的地庭法官诺拉杜拉在裁决时指出,辩方成功挑起合理疑点,因此法庭裁定黄强无罪释放。

    她在宣读判词时说,经过一番细阅证词后,以案发地点的距离和时间为考量,被告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犯案,因此做出上述判决。

    她指出,当时被告与受害者从健身房搬椅子到泳池,其路程来回一趟约2至3分钟,被告不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强奸受害者。

    她说,加上在审讯时,根本没人提到两人来回的次数。


    她解释,在这段搬椅子的过程中,两人正忙碌于搬椅子,而被告随后也走向开放区、厕所和办公室共搬了3张椅子。

    “根据闭路电视的纪录,两人是于傍晚6时抵达跳水中心门口,与被告的证词吻合。”

    地庭今日宣判黄强强奸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地庭今日宣判黄强强奸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档案照/马新社)

    法官指出,在案发现场未有找到精液,而在证人提供的供词里,没人可以证明被告在事发后,受害者有试图反抗的行为或感到恐惧。

    她续说,第5及第6名证人指在案发后,只见受害者在玩手机,而第8和第9名证人没发现受害者有异常的表现。

    地庭是在2018年4月6日宣判黄强,表面罪证不成立,当庭释放,但控方在同年10月31日于高庭上诉得直,推翻地庭表罪不成立的判决,高庭改判他表罪成立,并谕令被告回到地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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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控状,被告黄强(35岁)被指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约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跳水队健身房内,强奸当时20岁受害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黄强身穿白色衬衫现身法庭聆听案件裁决。
    黄强身穿白色衬衫现身法庭聆听案件裁决。

    黄强:裁决是正常结果

    黄强在得知判决后,似乎松了一口气,他在代表律师莫哈末希山的陪同下快步走出法庭,并一如既往戴上鸭舌帽、墨镜及口罩,躲避媒体镜头。

    在媒体追访之下,黄强回应指出,他认为法庭这项判决是正常的结果,而控辩双方出示各自的证据,并交由法庭决定。

    他也说,许多人利用女性是处于弱势一方来议论此事,惟他不愿就此单方面置评,也不愿多说。

    “我想一个正常人是不会犯强奸这种错误,谁都知道,这是红线,不可触碰的。”

    询及他是否会继续担任国家跳水队教练时,他仅说,这不在他能控制的范围内,他没权力做决定,目前是处于无业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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