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后找人领养很吃力 霹ISPCA吁结育流浪狗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收养后找人领养很吃力 霹ISPCA吁结育流浪狗

    (怡保1日讯)用结育代替捕杀!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怡保防止虐待动物协会()主席宋伟钊指出,卫生部副部长李文材早前要所有非政府组织帮忙,收养所有,然后让人领养,这对非政府组织而言非常吃力。

    他说,就如怡保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其实都面对人手及资源不足的问题,因狗只的医疗、膳食及费用,都是一个庞大负担。

    宋伟钊今早联同马华霹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国南及一些爱狗人士,在怡保人民公园举行和平请愿,希望政府以结育取代捕杀时,如是发言。

    Dog
    罗添权(站者左6起)、刘国南、宋伟钊及黄家业,在怡保人民公园前和平请愿,希望政府以结育取代捕杀流浪狗。

    义工自掏腰包

    他说,在怡保估计有超过2万只,而一个庇护所能收养300只已很吃力,试问谁会愿意去收养它们。


    “我们都是零资助,当中很多义工都是自掏腰包为进行诱捕、绝育及释放计划(TNR),如果政府有关单位愿意帮忙,我们也会配合。”

    他披露,从去年4月开始,该会和怡保市政厅一起合作进行流浪动物节育(T.N.R.M)计划,而从2017年4月到今年1月,该会总共为1500只进行上述计划。

    “不是说就没有人去照顾,因为每一只已进行节育计划的,都有监护人照顾,而每一只都有注射晶片,也会做标记。”

    他说,文明的社会就应该以文明的方式,来解决的问题。

    出席者有马华霹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国南、宗教局主任罗添权,及槟城前进党主席拿督黄家业等。

    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马上浏览独家配套
    Dog
    宋伟钊(右)指出,已进行诱捕、绝育及释放计划(TNR)的流浪狗,体内都会被置入晶片。
    Dog
    黄惠榕(右2)在黄家业(左起)、刘国南、罗添权及宋伟钊陪同下,展示本身曾在2年内为数十只流浪狗进行绝育的照片。

    刘国南:应积极推动狗只绝育计划

    马华霹雳州公共服务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国南认为,卫生部副部长李文材针对疯狗症及问题,指的“零”不代表“没有”,实在令人费解。

    他说,虽然副部长说只是“建议和忠告”,当局对在疫区的杀无赦,其他的地方就交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决定采取行动与否,而后最终又将责任推到农业部及兽医局,这明显看到政府各部门并没有完善的政策去应对问题。

    “最终,或许各部门都选择听取副部长所谓的建议和忠告,这也是很多民众及爱狗组织最不想看到的局面。”

    他说,当局应该积极找出问题的根源,再给予防范措施,而不是每次都采取“有杀错没放过”的方案,来应对类似问题。

    他建议政府积极推动狗只绝育计划,为它们注射晶片以鉴定主人身分,减少丢失或弃养问题。同时,以实际行动增设庇护所,并资助爱狗组织收养,让人领养。

    应立即成立委会
    ★罗添权(马华霹州宗教局主任)

    政府应立即成立委员会来处理狂犬症问题,避免引起部分爱护人士不满。

    绝育可减少数量
    ★拿督黄家业(槟城前进党主席)

    因缺乏照顾的关系,因此其生命或许只有2年到4年,若为进行绝育计划,这可减少的数量。

    槟城也获得政府拨地设立庇护所,因此希望霹政府不要以“有上策没下策”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一次绝育花费140
    ★黄惠榕(爱狗人士)

    在过去2年里,我自掏腰包为数十只进行绝育计划,每一次的绝育花费140令吉,这并不包括狗只的医疗及打疫苗的费用。

    冀政府提供资源
    ★李玄柏(宠物休闲天地代表)

    的问题不是这样容易解决,希望政府提供多一点资源给非政府组织,来协助减少的问题。

    很多时候,一户家庭只能饲养一只狗,政府或许可以做出改善,让一户家可领养2只或以上的狗只。

    ↓↓相关新闻↓↓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